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簡余晏 VS 李漢卿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 周威佑公佈[模範警察專刊],


蒐集警察攻擊民眾的照片,尤其對[模範警察]


所屬單位會特別盯緊預算。 




(有靠山的硬漢)---李漢卿,你看看這幾位穿Slipper,


手無寸鐵的民眾對你怒目而視,尤其是前面這位架勢


很酷的(插腰)女士,她可能想對你吐口水。




楊蕙如,妳想佩國旗,發國旗,(馬你)警察就把你修理得


[頭昏昏,腦鈍鈍,眼珠渾濁],看妳下次還敢不敢冒犯警察大人?


立委、議員我們照樣手下無情,還在乎妳這個(卡神) 


[照片引用billy pan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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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余晏VS 李漢卿


 


2008/11/29 郭健二


11/27(自由時報)有兩則與[圍城行動]有關的新聞:


(一)  北市議員簡余晏指出,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將從三級分局晉升到二級分局的士林分局長,簡議員------[恭喜李漢卿升官]


(二)馬英九日前強調[內政部長已經送一盒20顆柿子給上揚唱片致意]


仔細看看,這兩則新聞是互相矛盾,相當詭異的:


如果李漢卿在台北市議會(理直氣壯)自稱「依法辦事,沒有錯誤」,上級還因此把他升官,那麼就表示李漢卿率領十幾個警察進入(上揚唱片)『關機、關門』是正當的執法,也是警政署長王卓鈞所認同的執法作為。


既然是[執法適當,上級肯定],那麼身為頭頂上司的廖了以部長為甚麼還要送(柿子)給違法的「上揚唱片」呢? 真是令人不解!


我的想法是: 從馬英九以下的部長廖了以、署長王卓鈞、市長郝龍斌,都是在玩弄兩面手法,私底下都在挺各分局長。


正如蒐集證據要控告警察濫權毆傷民眾的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


【員警打人、踢人也很辛苦,他相信「上級不可能沒下命令」】。


此次陳雲林滯台期間警察濫權的鎮壓行動,其實不要這些頭腦好的人權律師去{相信},像我們普通人用(腳頭夫)膝蓋也可想得出來,警察強力鎮壓不但是[奉命行事],還是[事前規劃]的行動。


其實從馬英九以下的官員都是在唱雙簧,把台灣民眾當「憨仔」看待。


馬英九說:[我沒有下令沒收國旗]-----


既然沒下令,那麼擅作主張,執行違法命令去搶國旗、折旗杆的員警為何沒有一個人受到懲處?


馬英九夠奸巧,對內對外說詞不一,說謊面不改色:


對內安撫員警,進而論功行賞。


對外則送(上揚唱片)水果柿子,送被毆入院的蔡育青記者慰問金。


其實有誠意的作法應該是 [依法究辦施暴警察]才對啊!,


但是馬英九卻敷衍虛應,根本是把受害者當(軟柿子吃)


面對台灣民眾就義正詞嚴的宣稱:


【我是中華民國的總統,台灣的未來由台灣2300萬人來決定】。


面對中國來的陳雲林則輕聲細語:


[陳先生,您稱呼我----


『馬你』『區長』『台灣領導人』,攏沒要緊啦!


這種對台灣民眾和對中國高官說法不同,也是把台灣人當(憨人)在耍。


此次圍城事件,馬政府對於肇事警察的刑責完全未置一詞,不去追究也不做任何交代,顯然是要一味袒護到底。


把無辜的記者與15歲小孩毆打到重傷入院,難道送慰問金就可了事?


這種處理的方式和黑道幫派處理兄弟之間的糾紛有何不同?


在這次警察的濫權違法鎮壓行動之下,法律的規範及警察的形象,喪失殆盡,蕩然無存。


關於這次圍城事件,有民眾蓄意以暴力襲警,馬政府循司法傳訊審理,我沒有意見;


但對於濫權施暴的警察卻不做任何懲戒,許多台灣人是相當憤慨的。


我想告訴那些濫權違法搶國旗、亂打人的警察------:


『奉命行事』這四個字,在法律上不能做為你們的護身符,在道德上也不能讓你們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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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執法的警員去看看 [紐倫堡大審]這一部影片。


當年在德國紐倫堡審判納粹戰犯,納粹政府的部長、將軍,包括惡行昭彰的蓋世太保,在希特勒的命令下,追捕、殘害、屠殺數百萬無辜百姓,最後那些納粹部長、將軍,一個個都被軍事法庭論罪判刑。


這些戰犯在法庭上口徑一致的辯詞就是:「奉命行事,忠誠執法」。


但法庭陳述判決的立場是:


「判決的基準,並不在於命令的存在,而是在當時,執行者是否有道義上的選擇。」


換言之,執行者,在道德上、道義上的選擇,才是判斷犯罪與否的重點。


紐倫堡大審給予世人一個概念:


對於不公不義、不道德的「忠誠執法」,不能作為逃脫罪刑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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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11/6日陳雲林來台之後的五天,台灣實施[軍事戒嚴]擔任馬英九政府的情治人員、鎮暴警察,為了維護不公不義政權而違法濫權,追逐毒打傷害諸多追求台灣民主自由的示威人士,絕不是一句


「奉命行事,忠誠執法」就可以交代過去的。


馬英九政權及濫權執法的警察,應該要思考歷史給予人類的教訓。


馬政權現在的所作所為,未來的台灣歷史都會留下紀錄。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芒果日報] VS [翁姓警員]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員警打人、踢人也都很辛苦,


他相信「上級不可能沒下令」,


現場律師誓言要把指使者、下令者找出來。





[國家暴力]就是這樣--------


[手臂掐你脖子,警棍k你眼睛。]






這名15歲的少年陪著痛風的父親散步,竟然被打成這個樣子,


如果他是你的孩子,你會怎麼樣?




看到手持麥克風的記者,這個手持警棍的警察照樣猛k !


k到鼻青眼腫送病院-----[打你也算剛好而已]。




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說: 【我敢斬雞頭發誓,我沒有錯,


再來一次,我照樣給你(關機兼關門),歡迎來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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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芒果日報] VS [翁姓警員]


 


2008/11/25 郭健二


日前得知[芒果日報]被關閉,很驚訝,[芒果日報]在台灣派的blog中是屬於重量級的,當然我並不是認為[重量級]的人物就碰不得,不能關閉。


我想Yahoo關閉[芒果日報]應該要提出適當的理由才能服眾。


於是我開始尋找其中有關資訊,看了之後我大致了解事情的梗概原由,我找到Billy Pan、年糕、台灣.底蘊,三位的blog,他們對於事情的本末經過以及對於Yahoo的反駁,都寫得很詳實,我就不再贅述。


簡余晏議員也在她的BLOG中述及在議會提出三項有關對翁姓警員的質詢。


在此我要說:[這個年輕警員的心態實在令我震驚,是甚麼樣的教育,台灣竟然會培養出這種充滿仇恨心態的基層警察,這個員警在他的BLOG寫的幾句話,令我深感訝異,大家來看看他怎麼說:


【不分黨派、超脫於個人政治立場外,我們有共同的「敵人」
同事間的安全,比任何事都重要,槍口一定要朝外
是的,對付這樣的暴民
警察把自認為手無寸鐵、憨厚僕實的台灣人當「敵人」並不算過份
因為這次警察面對的是手持汽油彈、石塊,語帶挑釁、蠻橫粗暴,一聽聞便衣警察就大打出手的暴民--就算排除掉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 


1—警察把自認為手無寸鐵、憨厚僕實的台灣人當「敵人」並不算過份】


     (:警察學校怎麼會教出這種對台灣人充滿仇恨的警察?)


2—就算排除掉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


     (:把無辜的記者打到抬進醫院,把15歲少打得傷痕累累,這算不算「剛好而已」?)


3--【同事間的安全,比任何事都重要,槍口一定要朝外


     (:槍口對著憨厚樸實的敵人---台灣人?)


4--當公安至少不會被民眾欺負


     (:翁姓警員想當「公安」,薪水就應該由中國共產黨支付。)


這幾句話是做為一個維護台灣治安的警察該說的話?該有的心態嗎?


我倒想請教Yahoo的主事者,這樣的言論對台灣社會的危害大,還是(芒果日報)的危害大?


現在有人要檢舉這個警察的BLOG----[唆使警察動用非法武力施暴民眾],看你Yahoo怎麼處理。


另外我也從簡余晏議員的BLOG看到:


我發文給市警局的公文,也同步拜託了立委、台南縣、市議員同步發文,


明天預計同步發文給台北市警局、台南市政府、台南縣政府、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大學、警政署。】


簡余晏議員已對這個翁姓警員事件提出質詢,詳情請閱讀她的BLOG


當然我們從這次警民衝突事件後,馬英九、王卓鈞、郝龍斌口徑一致的說:[警察執法理性、溫和、適當]


可想而知,簡議員的質詢最後可能還是(蚊子叮牛角),沒有效果無疾而終。


但是我想馬政府應該了解一件事,像李漢卿分局長硬闖商家、鎮暴警察毆打民視記者蔡孟育、當著父親面前拖打15歲小孩,還有這個寫:[打你也算剛好而已]的翁姓警員,這些都是有暴力傾向的暴警,個個都是警界的不定時炸彈。


馬政府將警察當成鎮壓百姓的[國民黨軍]一心只想追究所謂(暴民)刑責,完全不處置證據確鑿對民眾施暴的警員,這算是甚麼「苦民所苦」的政府?


看看下面這則新聞,就知道海內外已有五百位以上的大學教授對於馬英九的[國家暴力]是如何的痛心疾首: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約五百名海內外的大學教授參與「抗議國家暴力,聲援靜坐學生」連署,呼籲各大學不得騷擾或懲處靜坐學生、政府應立即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並要求法務部及監察院針對警察濫權進行調查,且須對相關決策的政府首長追究政治及法律責任。來自中研院、台大、政大、陽明、清大、台北藝術大學、東吳、世新、中原等大學的近五十位學者,昨傍晚現身聚集在自由廣場召開記者會,表達力挺學生的態度。台大新聞所副教授洪貞玲指出,從前晚開始海內外的大學教授連署,短短不到二十四小時,已有四百八十四人參加,人數還在持續增加。】


原本應該保護百姓的警察,竟然會把[衣食父母]的民眾當[敵人]


下次群眾事件再發生時,屆時這些{暴警}會惹出甚麼嚴重後果,是馬英九無法預料的。


當法律再也無法規範警察的暴力行為時,台灣的社會即將瀕臨危殆之境。


古人有言:[君之視民如草芥,則民視君如寇讎]



馬英九「你」,可要深思,一味袒護暴力警察的禍果-------[今日養虎遺患,來日噬臍莫及]



{延伸閱讀}


http://blog.roodo.com/gamy543/archives/7675289.html  [年糕]


http://ybonbon.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23.html [台灣 底蘊]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8875


[billy pan ]


http://www.yuyen.tw/2008/11/blog-post_24.html [簡余晏]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90/3050940504_9e474cbc80_o.jpg [芒果日報](點一下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