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

[830 百日怒吼] 後的沉思




[百日怒吼]群眾30萬人,馬英九卻輕蔑的說[將近五萬人],


有人氣憤的說:[下次我們再發動60萬人]。


如果馬英九依舊輕蔑的說:[這一次多一點,將近十萬人],


我們要如何應對呢? 



會晤國際外賓,馬英九自稱:[台灣地區],台灣的主權何在?




這種照片看得下去嗎?


[消滅萬惡共匪]是國民黨說的,[連共制台]也是國民黨說的,


台灣人的命運,就是被國民黨不斷的操弄。




民進黨立委很用心的[請問、抗議、譴責]馬英九,


但他就是不甩你民進黨,逐步執行[去台灣,親中國]的政策,


民進黨是否應該另思對策呢? 




馬英九的[白旗]已舉起,[台灣主體]已消失,(共匪]不必多費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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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0 百日怒吼] 後的沉思


 


9/11/2008 郭健二


[830百日怒吼]已過了十天,這十天來我一直注意馬英九的的反應,他的回應正符合數十年來我對外省權貴』的印象----[傲慢、蠻橫],他完全不把台灣人這次遊行當一回事。


我現在將[830百日怒吼]之後的十天,馬英九的言行及[九流政府]的回應做一整理,供大家做參考。


 


()8/30 [百姓三餐不繼,連馬奢華壽宴]


當天晚上遊行群眾正敲著鍋、盤,在凱道前大聲怒吼 [腹肚夭][無頭路] 的時候,馬英九卻在同一時間在豪華餐廳為連戰爺爺祝壽,賓主觥籌交錯,酒酣耳熱舉杯互祝 [夭壽]


這頓祝壽宴,真的有夠夭壽! 餐費是由國務機要費支出,竟然一餐就花掉11.5萬元,這些錢都是老百姓血汗錢,馬英九和連戰不怕吃了之後


[上嘔吐,下澇塞] ?


馬英九說過 [苦民所苦],完全都是講肖話、白賊話。


()8/31                          [傲慢輕蔑的回應]


對於[百日怒吼]的抗議,馬英九只是簡單的說:[我聽到了],完全不對台灣社訴求的『護主權、 顧腹肚、要陽光』做任何回應,還存心吃豆腐,() 遊行群眾人數說: [近五萬人]發言人王郁琦還說「參考報紙(聯合報)的讀者投書是四萬三千人」,然後再很不屑的補一句說「反正四萬、五萬都差不多」。


顯然 [遊行人數再多,馬英九也不甩你],真是狂妄之至


 


() 9/1                 『廖了以、郝龍斌,輕蔑 [耍弄] 830 遊行』


(A ): [830遊行涉違人團法//內政部秋後算帳?要台灣社說明]


台灣社在八三大遊行後, 9/1即接到內政部來函,檢附民眾的檢舉信件,質疑台灣社違反人民團體法,內政部並要求台灣社十日內提出說明。


對此台灣社羅致政表示,內政部接到民眾的檢舉信,第一關應該就處理掉,為何要函請台灣社答覆?這有秋後算帳的嫌疑。


內政部官員認為,台灣社被處罰的機率很低。就內政部而言,只要警方准了,遊行過程未違法。


既然[警方准了,遊行過程未違法],內政部還莫名其妙製造出一封[檢舉函],又刻意透露給媒體公佈,最後再說:[台灣社被處罰的機率很低]


這明顯就是內政部長廖了以,存心在戲弄[百日怒吼]的活動。


(B):北市府開鍘830遊行 台灣社連吃7罰單


台北市環保局針對台灣社的830遊行,一共開了七張罰單,理由是未及時清除遊行路段的旗幟標語以及垃圾。


台灣社秘書長羅致政質疑郝市府這一項動作「有點誇張、違反比例原則」


民進黨一位黨務主管也表示,民進黨辦過多次遊行,從沒聽說過針對遊行經過的路線而非遊行集結地一連開了這麼多張罰單,台北市長郝龍斌就是故意找碴。


 


()9/8           晤外賓,馬英九自稱『台灣地區』


馬英九8日在接見國際自殺防治協會主席米俠樂(Brian Mishara)博士夫婦及第二屆國際關懷生命獎得主時,自稱 [台灣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


 


結論:


1 [[百日怒吼] 訴求 [護主權]------馬英九的回應 [台灣,變成(台灣地區)]


 


 


2 [百日怒吼] 訴求 [顧腹肚]-------馬英九的回應 [吃一席11.5萬的壽宴給你們


 


]


3 [百日怒吼] 訴求 [要陽光]-------馬英九的回應 [ 我的政見是2016年才可能兌現]


日前「民進黨電子報」曾經引用了我的一篇文章,我期待民進黨中央有人會看到本文,希望民進黨及黨團立委能慎重思考[台灣主權] 逐日消失的嚴重性。


自從520馬英九上台之後,他的親中政策已是逐步在 [執行],台灣主權已逐漸在消失之中;


但我只見到民進黨中央及立院黨團,只是 [坐而言]的發表[聲明][抗議][譴責]


當馬英九有計畫的將 [終極統一] 的政策逐步付諸行動的時候,民進黨及立委黨團除了發表【[聲明][抗議][譴責]】之外,在台灣主權面臨威脅之際,也應該要深切思考對策吧。-------------------------------------------------------------------------------------------------------------------------------------------------------



                            勇敢反抗賣台言行』


 [2008/9/11 自由廣場]


執政百日來,馬英九舉棋不定,朝令夕改;股票下跌三分之一,人民怨聲載道,有人甚至於自殺;六三三跳票,馬英九稱,這是八年的目標,實在是欺騙台灣人民。


最嚴重的是馬英九出賣台灣主權。三月廿三日,當選的次日,他迫不及待的宣布要在「一中各表」的原則下,與中國談判「和平協議」。馬英九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解釋,不但國際社會不會認同,甚至也不敢在中國官員的面前堅持。「一中各表」事實上就是接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最近,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的專訪,更明目張膽的指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一個地區;台灣與中國的關係,不是國家與國家的關係,而是台灣地區對大陸地區的關係。很明顯地,馬英九已把台灣降格為地區。


這是一個極嚴重的主張:如果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便沒有資格參加聯合國,台灣也無必要維持邦交國,甚至於外交部與國防部均要裁撤,台灣將跟香港與西藏一樣成為中國的一個地區。


在總統選舉時,馬英九明確宣示:「台灣前途應由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決定」。如今,馬英九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竟出賣台灣,實是騙票、背信,動搖國本。我們鄭重要求馬英九對其台灣地區說立刻提出說明;同時,呼籲台灣人民準備勇敢的反抗馬英九賣台的言行。


連署發起人:王幸男、田再庭、余文儀、吳樹民、李鴻禧、高俊明、張學逸、許添財、陳唐山、陳博志、彭明敏、游錫堃、辜寬敏、黃主文、黃宗樂、黃昭堂、黃崑虎、楊劉秀華、葉國興、蔡丁貴、蔡同榮、鄭正煜、羅致政、羅福全(連署持續進行中)


2008年9月8日 星期一

阿扁 [引喻失義]


[販賣道德]的人,就要接受嚴格的道德考驗,


林清玄拋棄髮妻的外遇,讓他道德形象破滅。


[偽君子]之名隨即附身。






月旦人物,口誅筆伐,是他的專長,


男女風月,葷素不忌,是他的特色,


[道德]不在他的商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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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扁 [引喻失義]


2008/9/8 郭健二


8/30 [自由時報] 有一則新聞標題: 引興票案 扁嘆同志未相挺』。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陷入海外密帳風暴的陳水扁前總統日前與北門扶輪社社員會面,據社員轉述,阿扁認為,想到當初興票案發生時,親宋人士都力挺宋楚瑜,讓他很感嘆,民進黨沒有對他相挺,黨內人士甚至拿石頭砸他的腳,讓他心寒。



扁並用一首打油詩自況心境:


「赤膽為台灣,嘔心為民主,浴血灑斯土,天地鑑此心



我不知道這位扶輪社的副主委洪貴木,為什麼要將私人聚會的談話,公開在媒體上引述,是否他個人想抓住這一輩子難得的機會,要在全國媒體前曝光,或是阿扁想藉用洪貴木的嘴巴對外放話,表露他心中的不滿,進而尋求黨內的支持。


在這則報導中,洪貴木表示:


陳水扁坦言對民進黨同志相當心寒,「這個案和興票案一樣,黨內卻沒有相挺!」


阿扁引用 [宋楚瑜的興票案] 感嘆說: [同志未挺,心寒落井下石]


我倒想引用 [諸葛亮的出師表]回應-----阿扁 [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


『引喻失義』的意思就是-----(引證譬喻,皆不合義理)


一位民進黨的總統,怎麼會將自己的作為和國民黨、親民黨的宋楚瑜相提並論呢?


這一點讓我相當訝異。


民進黨所以獲得台灣人民的支持,取得兩屆總統的任期,是因為民進黨高舉[清廉、勤政、愛鄉土]的旗幟,而將[清廉]放在第一優先,應該有它的道理在。


宋楚瑜的興票案,儘管在司法的判決是(無罪),但台灣人民卻不認同宋楚瑜的[清白],所以他競選總統才會落選,選台北市長更是慘不忍睹,終而飲恨退出政壇。


就是因為台灣人民認為宋楚瑜的「興票案」是不對而不投票給他,所以阿扁才有機會當上總統。


我不懂阿扁如今怎麼會說出:「這個案和興票案一樣,黨內卻沒有相挺!」這樣的話。


[因為親民黨挺宋楚瑜的興票案,所以民進黨也應該挺陳水扁的匯款國外案]


我無法理解這是甚麼邏輯?


難道阿扁要求綠營支持者的核心價值---『清』,也要轉變成國民黨和親宋人士如李慶安之流嗎?


我現在舉出兩個作家的境遇與朋友參考:


大家應記得林清玄這位作家,他撰寫佛禪修道的書一百多本,是台灣的多產作家,十幾年前我在洛杉磯、休斯頓、紐約的中文書局都看過他的暢銷書,但是1995年他拋棄糟糠之妻而與二奶同居生子之後,即被視之為[偽君子],從此人氣大跌,至今在台灣無人聞問。


另一個是言行怪誕的李敖,我在他的{李敖回憶錄}這本書中(486)看到有如下的描述:


『我過過歌星解帶、空姐橫陳的日子,摸模特兒大腿的歲月,一生也有過五次青樓情孽的記錄』。


就兩人的私德相比,林清玄是(小巫婆),李敖是(大巫婆);結果(小巫婆)的林清玄反而從台灣的天空蒸發,而(大巫婆)的李敖卻還能在台灣仍具人氣。


其中道理就是因為林清玄書中(販售)的是『道德』,以標榜道德為品牌的人,一旦品德受人質疑,當然會被看破腳手為讀者所棄。


而李敖一出道就以[口誅筆伐]的凶相出現,論政治、歷史之餘就愛談男女風月,自然沒人會去計較他的『私德』,至今李敖除了攝護腺之疾讓他(雄風不再)外,在台灣文壇名氣猶存。


我的重點是:


儘管扁政府發生貪瀆的案件與國民黨相比是[小巫見大巫],但因為民進黨高舉『清廉』的大旗,道德的標準當然要和國民黨不同。


因此阿扁說:這個案和興票案一樣,黨內卻沒有相挺!』。


民進黨的反應,我認為是很正常的;


因為民進黨的是非標準就是和親民黨不一樣,『清廉』就是民進黨的核心價值;


也因為有這個[清廉]的核心價值,民進黨才值得去支持。


如果這個案和興票案一樣,民進黨和親民黨的反應也是一樣,我認為那才是怪事!


我的一點建議-----[為政不在多言],目前這個[鉅款匯國外]的官司亦不宜對外多言;


因為阿扁要面對的是檢察官而不是群眾,為自己家族的清白,請專心打官司吧。


畢竟這個司法架構與體質,是阿扁恩師翁岳生部長,主掌過八年的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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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摘錄9/6日阿扁南下接受鄭新助電台訪問的一則新聞報導做為本文收筆:



標題--------[訴諸支持者 無助社會觀感 ]


(自由時報記.鄒景雯/特稿)


【陳水扁一家有沒有犯法?律師阿扁絕對有足夠的常識自我判定,也有充分的專業,捍衛自己的人權;如果自認沒有貪污、A錢,他對台灣人民自清與贖罪的唯一途徑,就是好好的打官司,經由司法審判來說明一切。


除非體察到法律面前發生困阻,否則不會、也不必訴諸群眾,因此下鄉的決定非常突兀,對於改善其個人的社會觀感並無幫助。


因個人的司法案件,去向支持者乞求溫暖,這對司法判決毫無影響;若司法證明有罪,這是相當殘忍的二度欺騙;倘若意圖操弄人性的善良與信賴,為私己謀,這是政治誠信的再度破產;


一個政治領袖的背影留存非常不易,無論如何都應該留一點餘地、讓他人可以回憶,千萬不要輕率刷爆了所有的信用到一點不剩,那就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