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1[善意與騷擾] 2 [仲夏凌波之舞--台灣水雉]

 


                          1 [善意和騷擾]


                  2 [仲夏凌波之舞---台灣水雉]


 


2008/12/6 郭健二


這篇文章是我的一名學生寄給我的,30年來我們一直保持聯繫,我和師母每次到台中都會去找她,兩家人就會去梧棲港買海鮮回她家烹煮,她全家吃素,海鮮我獨享。


她平時都會寄一些美好的圖文給我,最近想到可以將這些圖文貼上來與大家分享,這一篇我感受很深,因為我的酒量異於常人----[僅半杯啤酒],每逢喜宴應酬在(乾杯)聲中,儘管對方是[善意]敬酒,對我卻是不勝[騷擾]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一面品酒一面賞景的意境我從未有福體驗。


我想除了飲酒之外,在人生諸多事務中,必然也會有[善意與騷擾]的困擾存在,所以我上載給網友們參閱。


另外是台南白河.東山.官 荷花田的水雉,(仲夏凌波之舞---攝影者: 史都華 ),先後來自這名學生和美國的友人,值得大家欣賞,在此並向圖文作者致謝。


(文章作者我無從得知,抱歉未能題名,圖文若涉及版權,我會即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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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和騷擾往往只有一線之隔,這個世界,真正的喜悅,完全來自別人因你而快樂!~「西藏生死書」。


「善意」,往往要在被接受的那一刻,才真正地存在。


那麼,如果你的善意不被別人接受? 那麼,如果別人不認為那是善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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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盛開的紅玫瑰加上徹夜守候;精心挑選、價值不菲的昂貴禮物,不也都是「善意」嗎?
但是給了善意,就一定可以換到想要的結果嗎?


 這個善意是他要的嗎?或者,這個善意是他能了解或接受的嗎?
 
我們曾經這樣想過嗎?曾經閃過如此的念頭嗎? 我對他那麼好,他為什麼一點都不感激?
 
我為他做了那麼多,為什麼一點回饋也沒有? 這樣的思考與困擾不曾斷過吧?!
 
會不會他從來沒有要求過這些? 會不會這根本不是他所需要的?
我們是不是陷入了善意的泥沼而不自覺?


 我們是不是把自以為是的善意化為困擾、甚至變成騷擾,硬塞給別人而不自知?
 
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便開始痛苦、煩惱、自責、自憐、怨天、尤人其實,說穿了,還是無明。


是你自己想做的,那麼也就該做得心甘情願。 表達善意,是我自己的事;與他是否回應相對的善意沒有關係,滿心甘甜地去做,情感上自然地流出。
 用在愛情是這樣,用在友情、親情,用在很多其他方面也是這樣。
 
我們全心全意地付出,不是因為想得到什麼樣的對待與回饋,而是因為我喜歡看到他(她)快樂,喜歡享受那個付出的過程。
 
難免會有表錯情、會錯意的情形發生, 自己一廂情願地在這邊自以為真心付出、對他好,其實早已經對別人造成了困擾、甚至形成了騷擾而不自知。


 因為,善意和騷擾,往往只有一線之隔。
 
火能煮熟食物也會燒焦食物,所以為什麼火候的拿捏那麼重要!
 
而這條線正是存在於彼此之間,對於善意不同的定義、不同的期待和不同的表達方式。
 
善意的表達,有時需要大方、有時需要含蓄;有時要若即若離、有時要留一點空間;有時要緊迫釘人、有時要保持一點距離


 往往因人因事有所不同,沒有一個一定的方法,也沒有所謂的對錯。
 
讓自己心甘情願地做,雖然不一定能獲得青睞,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
 
但是,不管結果如何? 不論對方接不接受?有沒有回應?
 
最重要的是你表達過了,試過了,結果如何,也就不忮不求了。[不忮ㄓˋ不求=不忌恨不貪求]
 
有時候,美麗的鮮花、昂貴的禮物,真的不能打動別人的心。
 
價值觀不同,傳達的方式不恰當,有時候甚至只是一個眼神的不對,事情就有了閃失。
 
不要妄自菲薄,不要自貶身價更重要的是,您是否正在觀呼吸,因為動了怒只會讓事情更糟。
 
畢竟,在表達者和接受者之間,沒有誰高誰低,也沒有誰對誰錯;有的只是心甘情願、有的只是歡喜接受。 需要的只是一份真摯的心、一點細心,和一個好的出發點。
 
所以,良好的溝通方式來自於不斷的內省,不強求、適度等待,惡言相向反而會把場面弄得不舒服;自己也尷尬得下不了台。
 
所以,「道理」是兩造都能接受才能成為道理,「善意」畢竟是要在被接受的那一刻,才真正地存在;否則被誤解為惡意也就枉做白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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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il.google.com/mail/h/1afpt2bo0qxoa/?view=att&th=11de49397b56f4bd&attid=0.1.1&disp=vah&zw


台南白河.東山.官 荷花田的水雉,(仲夏凌波之舞---攝影者: 史都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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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

王清峰 [踐踏人權]的部長


[沒營養兼沒衛生]的對話,20年來一直陰魂不散,


在腐朽的立法院繚繞。




邱義仁留了近40年的長髮,硬生生的被國民黨[同意]剪掉。


  段宜康說:[邱義仁被理平頭時,邱還反問[需要剪這麼短嗎?],


所方人員則說[我們已經忍耐你(指長髮)兩個禮拜了!]  




王清峰,你這頭近60年的蒼蒼白髮,是否[同意]不要染髮,


讓我們欣賞一下妳的[白髮無情侵老境]的真面目 !    


也體會一下邱義仁長髮被[同意剪]的淒楚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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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清峰----[踐踏人權]的部長


 


12/3/2008 郭健二


廿年前1988/3/23日,我在(自立晚報)寫了一篇文章,


題目為-----[立法院中永恆的對白]


寫費希平立委質詢行政院長俞國華,雙方毫無交集的對話。


費希平立委質詢--- [國民黨不要一黨專政,司法、行政應該要獨立,軍隊應該要國家化。]


俞國華院長答詢---[司法、行政獨立,軍隊國家化,憲法有明文規定,


                 絕非一黨一派或個人所能做為政爭的工具]


這種(實問虛答)的步數,就像台灣俗語:


【你問天,伊講地,你問(hau sha),伊講(飯咧)】。 (「湯匙」「飯匙」)


事實上當年部隊的軍官,學校的主任、校長,司法檢調的法官、調查員、警員毫無例外全是國民黨員,俞國華明知所屬的國民黨是一黨獨裁專政,但他對於費希平的質問就是虛與委蛇,硬是給每一個在野黨立委虛應敷衍,讓這些委員個個徒呼奈何!


20年過去了,民進黨也執政8年了,但台灣的政壇仍然是在進行著[白頭宮女]式的沒營養兼沒衛生的政治對話。


我就舉用王清峰上任以來的言行,看看她是如何的虛偽硬ㄠ。


翁金珠在11/6日的圍城行動中手臂粉碎性骨折,王清峰11/26日前往探訪。


翁立委表示現在台灣的人權民主倒退,檢方辦案押人取供濫權羈押,連國際知名的民權團體「自由之家」也意識到台灣的人權民主在倒退。


翁金珠說,中信金控少主辜仲諒沒有聲押、沒有限制住居,和前總統陳水扁、雲林縣長蘇治芬、嘉義縣長陳明文被羈押比較,顯示檢方辦案有兩套標準,辦綠不辦藍,程序諸多不當。


王清峰表示:[偵辦中的個案由檢察總長指揮監督,她不能把手伸進去]


王清峰說得真好聽,妳真的沒有把手伸進去嗎?


騙肖也! 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八天就[高鐵快速起訴],阿扁律師鄭文龍(洩密)被傳訊,評論扁案:「希望自己是檢察官,那麼扁家所涉及的司法案件第二天就能偵結。」


針對這幾件個案,王清峰在立法院、在媒體前的發言,哪一次不是明目張膽的在干預個案!


另外8/23日王清峰部長上中天(奇美護士)的專訪,事後王清峰 [硬ㄠ] 說她不是{談論個案},現在我將她接受訪談的言論記錄「溫習」如下,看她是否在『談論個案』。


王清峰在節目中對(奇美小護士)這麼說:


 [事實上這筆錢(七億元)從新加坡進入瑞士帳戶,瑞士銀行就起疑了,也詢問了黃睿靚女士,還有陳致中先生,因為說法兜不攏,所以他們很快的就把錢凍結了]


請問(1) 王清峰沒有干預個案,怎麼知道:


              [ 陳致中和黃睿靚 兩人的帳目『兜不攏』] ?


         (2)在接受訪談的座位前,標題是【扁洗錢案】,


              這不是 [談論個案] 是甚麼?


王清峰上任至今半年,每次有人問起司法不公的案情,她總會像20年前俞國華的那張老又厚的臉皮一樣的答覆--------


[任何人不得干預個案,包括我也一樣][不能把手伸進去]


每次我聽她這麼說,都會覺得:


王清峰真是一個貨真價實[言行不一,愛說謊話]的部長。


12/1蔡煌瑯質詢王清峰 [邱義仁的長髮被剪成平頭,是存心羞辱他]


王清峰回答: [我不接受你的羞辱][剪頭髮是經過邱義仁的同意]


奇怪,我聽不出來蔡煌瑯委員的話是在羞辱王清峰,我認為王清峰應該明確解釋:


[不干預個案,為什麼王清峰知道邱義仁(同意)剪長髮?]------


【沒有「要求」,哪來的「同意」?】。


邱義仁那頭長髮可是留了30多年了,他目前在法律上仍是無罪之身,憑甚麼可以剪他的頭髮?


民進黨中常委段宜康說,在台北看守所羈押的邱義仁被理平頭,並非邱的本意,據他了解,邱被所方人員帶去理平頭時,邱還反問「需要剪這麼短嗎?」所方人員則說「我們已經忍耐你(指長髮)兩個禮拜了!」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虎落平陽被()],人在牢獄中,還有同意不同意的堅持嗎?


王清峰部長,我看你在媒光燈前總有一頭烏黑的頭髮,染髮了嗎?,請露出(頭髮本色)讓我們欣賞你那頭 [白髮無情侵老境]的真面目,不知你同意不同意?


王清峰,當妳那一甲子的蒼蒼白髮暴露在世人眼光之前,或許你就能體驗到[邱義仁長髮被剪掉]的淒楚心境。


王清峰當官前有[人權律師]之稱,做官之後成了[踐踏人權]的部長,和那個愛做官不惜扭曲自己人格的賴幸媛,兩人是一對畸形雙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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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


(一) 請教翁金珠立委


那天我在電視機前看到翁金珠與王清峰兩人賓主相見甚歡,我頗不以為然因為妳是立委,王清峰才會撥工去關心妳,不知翁立委是否也有替那許多參加圍城活動而受傷的民眾向王部長提起


追究施暴警察違法的責任】這件事?


翁立委應該不假辭色的在媒體前嚴正的向王清峰部長抗議,縱使明知王清峰會硬ㄠ,至少也要學學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的名言:


「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


我要說:


【抗議不一定有效,但至少要讓王清峰在鏡頭前難堪。】


立委民代就是要(為民喉舌),何況王清峰根本就是讓翁立委手臂骨折和傷害許多抗議民眾的[暴力政府]的幫兇,翁立委少相信甚麼(來者是客)的老套了。


遺憾的,我只見到翁金珠與王清峰兩人相見歡的鏡頭。


()請教高雄陳菊市長:


11/17日高雄有三名女學生搭乘接駁車要到漢來飯店向馬英九抗議,結果有便衣人員在車內向她們恐嚇說:[要讓妳們在學校不能畢業],市政府表示(五天之內查出事實),至今已過了15天,我一直未見媒體關於此事的後續報導,對那幾個『便衣兼教授』的警察,不知陳菊市長調查了沒有?


我一直不知道高雄市的便衣警察,也能評審大學生的學分與操行。


我中小學是在高雄就讀,印象中當年戒嚴時代的警察,好像沒有這麼「文武兼備」。


附:


[高雄的朋友是否可以告訴我們-----(高雄市便依刑警恐嚇女大學生案件),


高雄市政府調查的結果如何? ],相信網上的朋友也會想知道。


 


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簡余晏 VS 李漢卿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 周威佑公佈[模範警察專刊],


蒐集警察攻擊民眾的照片,尤其對[模範警察]


所屬單位會特別盯緊預算。 




(有靠山的硬漢)---李漢卿,你看看這幾位穿Slipper,


手無寸鐵的民眾對你怒目而視,尤其是前面這位架勢


很酷的(插腰)女士,她可能想對你吐口水。




楊蕙如,妳想佩國旗,發國旗,(馬你)警察就把你修理得


[頭昏昏,腦鈍鈍,眼珠渾濁],看妳下次還敢不敢冒犯警察大人?


立委、議員我們照樣手下無情,還在乎妳這個(卡神) 


[照片引用billy pan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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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余晏VS 李漢卿


 


2008/11/29 郭健二


11/27(自由時報)有兩則與[圍城行動]有關的新聞:


(一)  北市議員簡余晏指出,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將從三級分局晉升到二級分局的士林分局長,簡議員------[恭喜李漢卿升官]


(二)馬英九日前強調[內政部長已經送一盒20顆柿子給上揚唱片致意]


仔細看看,這兩則新聞是互相矛盾,相當詭異的:


如果李漢卿在台北市議會(理直氣壯)自稱「依法辦事,沒有錯誤」,上級還因此把他升官,那麼就表示李漢卿率領十幾個警察進入(上揚唱片)『關機、關門』是正當的執法,也是警政署長王卓鈞所認同的執法作為。


既然是[執法適當,上級肯定],那麼身為頭頂上司的廖了以部長為甚麼還要送(柿子)給違法的「上揚唱片」呢? 真是令人不解!


我的想法是: 從馬英九以下的部長廖了以、署長王卓鈞、市長郝龍斌,都是在玩弄兩面手法,私底下都在挺各分局長。


正如蒐集證據要控告警察濫權毆傷民眾的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


【員警打人、踢人也很辛苦,他相信「上級不可能沒下命令」】。


此次陳雲林滯台期間警察濫權的鎮壓行動,其實不要這些頭腦好的人權律師去{相信},像我們普通人用(腳頭夫)膝蓋也可想得出來,警察強力鎮壓不但是[奉命行事],還是[事前規劃]的行動。


其實從馬英九以下的官員都是在唱雙簧,把台灣民眾當「憨仔」看待。


馬英九說:[我沒有下令沒收國旗]-----


既然沒下令,那麼擅作主張,執行違法命令去搶國旗、折旗杆的員警為何沒有一個人受到懲處?


馬英九夠奸巧,對內對外說詞不一,說謊面不改色:


對內安撫員警,進而論功行賞。


對外則送(上揚唱片)水果柿子,送被毆入院的蔡育青記者慰問金。


其實有誠意的作法應該是 [依法究辦施暴警察]才對啊!,


但是馬英九卻敷衍虛應,根本是把受害者當(軟柿子吃)


面對台灣民眾就義正詞嚴的宣稱:


【我是中華民國的總統,台灣的未來由台灣2300萬人來決定】。


面對中國來的陳雲林則輕聲細語:


[陳先生,您稱呼我----


『馬你』『區長』『台灣領導人』,攏沒要緊啦!


這種對台灣民眾和對中國高官說法不同,也是把台灣人當(憨人)在耍。


此次圍城事件,馬政府對於肇事警察的刑責完全未置一詞,不去追究也不做任何交代,顯然是要一味袒護到底。


把無辜的記者與15歲小孩毆打到重傷入院,難道送慰問金就可了事?


這種處理的方式和黑道幫派處理兄弟之間的糾紛有何不同?


在這次警察的濫權違法鎮壓行動之下,法律的規範及警察的形象,喪失殆盡,蕩然無存。


關於這次圍城事件,有民眾蓄意以暴力襲警,馬政府循司法傳訊審理,我沒有意見;


但對於濫權施暴的警察卻不做任何懲戒,許多台灣人是相當憤慨的。


我想告訴那些濫權違法搶國旗、亂打人的警察------:


『奉命行事』這四個字,在法律上不能做為你們的護身符,在道德上也不能讓你們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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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執法的警員去看看 [紐倫堡大審]這一部影片。


當年在德國紐倫堡審判納粹戰犯,納粹政府的部長、將軍,包括惡行昭彰的蓋世太保,在希特勒的命令下,追捕、殘害、屠殺數百萬無辜百姓,最後那些納粹部長、將軍,一個個都被軍事法庭論罪判刑。


這些戰犯在法庭上口徑一致的辯詞就是:「奉命行事,忠誠執法」。


但法庭陳述判決的立場是:


「判決的基準,並不在於命令的存在,而是在當時,執行者是否有道義上的選擇。」


換言之,執行者,在道德上、道義上的選擇,才是判斷犯罪與否的重點。


紐倫堡大審給予世人一個概念:


對於不公不義、不道德的「忠誠執法」,不能作為逃脫罪刑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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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11/6日陳雲林來台之後的五天,台灣實施[軍事戒嚴]擔任馬英九政府的情治人員、鎮暴警察,為了維護不公不義政權而違法濫權,追逐毒打傷害諸多追求台灣民主自由的示威人士,絕不是一句


「奉命行事,忠誠執法」就可以交代過去的。


馬英九政權及濫權執法的警察,應該要思考歷史給予人類的教訓。


馬政權現在的所作所為,未來的台灣歷史都會留下紀錄。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芒果日報] VS [翁姓警員]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員警打人、踢人也都很辛苦,


他相信「上級不可能沒下令」,


現場律師誓言要把指使者、下令者找出來。





[國家暴力]就是這樣--------


[手臂掐你脖子,警棍k你眼睛。]






這名15歲的少年陪著痛風的父親散步,竟然被打成這個樣子,


如果他是你的孩子,你會怎麼樣?




看到手持麥克風的記者,這個手持警棍的警察照樣猛k !


k到鼻青眼腫送病院-----[打你也算剛好而已]。




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說: 【我敢斬雞頭發誓,我沒有錯,


再來一次,我照樣給你(關機兼關門),歡迎來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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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芒果日報] VS [翁姓警員]


 


2008/11/25 郭健二


日前得知[芒果日報]被關閉,很驚訝,[芒果日報]在台灣派的blog中是屬於重量級的,當然我並不是認為[重量級]的人物就碰不得,不能關閉。


我想Yahoo關閉[芒果日報]應該要提出適當的理由才能服眾。


於是我開始尋找其中有關資訊,看了之後我大致了解事情的梗概原由,我找到Billy Pan、年糕、台灣.底蘊,三位的blog,他們對於事情的本末經過以及對於Yahoo的反駁,都寫得很詳實,我就不再贅述。


簡余晏議員也在她的BLOG中述及在議會提出三項有關對翁姓警員的質詢。


在此我要說:[這個年輕警員的心態實在令我震驚,是甚麼樣的教育,台灣竟然會培養出這種充滿仇恨心態的基層警察,這個員警在他的BLOG寫的幾句話,令我深感訝異,大家來看看他怎麼說:


【不分黨派、超脫於個人政治立場外,我們有共同的「敵人」
同事間的安全,比任何事都重要,槍口一定要朝外
是的,對付這樣的暴民
警察把自認為手無寸鐵、憨厚僕實的台灣人當「敵人」並不算過份
因為這次警察面對的是手持汽油彈、石塊,語帶挑釁、蠻橫粗暴,一聽聞便衣警察就大打出手的暴民--就算排除掉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 


1—警察把自認為手無寸鐵、憨厚僕實的台灣人當「敵人」並不算過份】


     (:警察學校怎麼會教出這種對台灣人充滿仇恨的警察?)


2—就算排除掉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


     (:把無辜的記者打到抬進醫院,把15歲少打得傷痕累累,這算不算「剛好而已」?)


3--【同事間的安全,比任何事都重要,槍口一定要朝外


     (:槍口對著憨厚樸實的敵人---台灣人?)


4--當公安至少不會被民眾欺負


     (:翁姓警員想當「公安」,薪水就應該由中國共產黨支付。)


這幾句話是做為一個維護台灣治安的警察該說的話?該有的心態嗎?


我倒想請教Yahoo的主事者,這樣的言論對台灣社會的危害大,還是(芒果日報)的危害大?


現在有人要檢舉這個警察的BLOG----[唆使警察動用非法武力施暴民眾],看你Yahoo怎麼處理。


另外我也從簡余晏議員的BLOG看到:


我發文給市警局的公文,也同步拜託了立委、台南縣、市議員同步發文,


明天預計同步發文給台北市警局、台南市政府、台南縣政府、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大學、警政署。】


簡余晏議員已對這個翁姓警員事件提出質詢,詳情請閱讀她的BLOG


當然我們從這次警民衝突事件後,馬英九、王卓鈞、郝龍斌口徑一致的說:[警察執法理性、溫和、適當]


可想而知,簡議員的質詢最後可能還是(蚊子叮牛角),沒有效果無疾而終。


但是我想馬政府應該了解一件事,像李漢卿分局長硬闖商家、鎮暴警察毆打民視記者蔡孟育、當著父親面前拖打15歲小孩,還有這個寫:[打你也算剛好而已]的翁姓警員,這些都是有暴力傾向的暴警,個個都是警界的不定時炸彈。


馬政府將警察當成鎮壓百姓的[國民黨軍]一心只想追究所謂(暴民)刑責,完全不處置證據確鑿對民眾施暴的警員,這算是甚麼「苦民所苦」的政府?


看看下面這則新聞,就知道海內外已有五百位以上的大學教授對於馬英九的[國家暴力]是如何的痛心疾首: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約五百名海內外的大學教授參與「抗議國家暴力,聲援靜坐學生」連署,呼籲各大學不得騷擾或懲處靜坐學生、政府應立即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並要求法務部及監察院針對警察濫權進行調查,且須對相關決策的政府首長追究政治及法律責任。來自中研院、台大、政大、陽明、清大、台北藝術大學、東吳、世新、中原等大學的近五十位學者,昨傍晚現身聚集在自由廣場召開記者會,表達力挺學生的態度。台大新聞所副教授洪貞玲指出,從前晚開始海內外的大學教授連署,短短不到二十四小時,已有四百八十四人參加,人數還在持續增加。】


原本應該保護百姓的警察,竟然會把[衣食父母]的民眾當[敵人]


下次群眾事件再發生時,屆時這些{暴警}會惹出甚麼嚴重後果,是馬英九無法預料的。


當法律再也無法規範警察的暴力行為時,台灣的社會即將瀕臨危殆之境。


古人有言:[君之視民如草芥,則民視君如寇讎]



馬英九「你」,可要深思,一味袒護暴力警察的禍果-------[今日養虎遺患,來日噬臍莫及]



{延伸閱讀}


http://blog.roodo.com/gamy543/archives/7675289.html  [年糕]


http://ybonbon.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23.html [台灣 底蘊]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8875


[billy pan ]


http://www.yuyen.tw/2008/11/blog-post_24.html [簡余晏]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290/3050940504_9e474cbc80_o.jpg [芒果日報](點一下畫面)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馬英九.[你].又在說謊


馬英九是台灣[白賊七之王],笑臉之下,謊話連連。


選前說:[馬上好,633,股票上萬點],


選後[馬上倒,百業蕭條,股票四千點]。


百姓各個臉色發青,(馬你)永遠笑容可掬。





這個警員獨自將國旗拿到欄杆處,折斷旗杆。




警員手持折斷旗杆後的國旗。




警察先生,折斷國旗之後,怎麼要用手遮臉呢?


你感到真[見笑],羞於見人嗎?  




小心啊!攜帶國旗的台灣人,會被警察[緊勒脖子]




奇怪!這些高級警官都說是[拉扯之間旗杆折斷],


怎麼和(馬你)的說詞一般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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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你」.又在說謊.


 


2008/11/22 郭健二


11/20 我看到自由時報鄒景雯、陳杉榮、王寓中、彭顯鈞四位記者的『馬英九專訪』文章。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0/today-p1.htm ]


其中有一段談及[警察搶國旗、折旗杆]的問題,我摘錄並說明如下:


 

               【 警察搶國旗 是擔心扔下國道 】

()問:可是國旗被搶了啊?


馬:你這有個誤會,警察請那些人離開現場,是因為他們站的位置不對,不是因為他們拿國旗。


() 民眾【站的位置不對】,應該勸導或命令民眾移動位置,


    怎麼會去搶奪民眾手持的國旗呢?


()問:有人並不在警戒區內,在半路就被盤查。


馬:我們的警察沒有接到任何指示拿中華民國國旗要受罰的。


  ()(1)馬英九對這個問題[答非所問],記者問(警戒區),馬回答(拿國旗不罰)


     (2)如果警察沒接到[搶國旗]的指示,難道是這些基層警察向天借膽,敢執行這種涉及刑責的違法命令?


()問:但是畫面都出來了啊!國旗就是被搶、被折斷啊!


馬:那是因為在機場的路上,他們在陸橋拿旗子,警察很擔心他們把東西丟下去,因此請他們離現場,推擠時把旗杆弄斷了。我特別找王署長來問了這件事。


() (1)【他們在陸橋拿旗子,警察很擔心他們把東西丟下去】


因為擔心有人從橋上丟國旗下去,所以先要搶下國旗,折斷旗杆?]


那麼: [因為警察(擔心)你會發生車禍,所以警察先要搶奪並拆爛你的汽車]這句話應該也可以成立。


  (2)【推擠時把旗杆弄斷了。我特別找王署長來問了這件事。】


()[馬英九是在說謊.硬ㄠ,事實絕不是(推擠時把旗杆弄斷了),而是由一名警察明目張膽的在公路旁的欄杆將搶奪下來的國旗折斷旗杆的]


【口說無憑,從影片中可以證明馬英九所言(推擠時把旗杆弄斷了)是在說謊。】


問:警察沒接到指令,卻做了這事,不需[懲戒]嗎?


馬:他做了這個動作,但他的目的並不是要去搶旗。


() [警察做了搶國旗的動作,但警察的目的並不是要去搶國旗],這句話太玄了吧。


問題的癥結在於:【手持國旗的民眾並沒有犯法,警察憑甚麼做出(搶國旗的動作)】。


馬英九並未針對這一點回答。


警察搶奪未違法民眾手持的國旗並折斷旗杆,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


警察違法當然應該受到懲戒,至於[目的]如何則是另一層面的事。


不能因為警察主觀認定[目的正當],就可以不擇手段的違法亂紀。-------------------------------------------------------------------------------------------------------------------


結論:綜觀這次警民衝突,馬英九明顯是在仿效他[白色恐怖]的師父蔣經國在30年前「美麗島事件」的手法,利用國民黨媒體塑造出------所有警察都是[維安英雄],所有抗爭者都是[暴民暴動]的假象。


這種把民眾當[愚民]矇騙的手段,對於經歷20年自由民主生活與熟諳電子攝影技術的年輕一代,馬英九[硬ㄠ的謊言],在眾目睽睽觀看現場的影片之後,顯然[奪國旗,折旗杆]的警察也無所遁形,馬英九習慣性的說謊,也就圖窮匕見,暴露在世人面前。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UXQnQ3Ss-A